工业污水的水处理原则:
1、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不要产生有害污水。
2、在使用有害原料以及产生有害的中间产物和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采用合理的工艺流程和设备,并实行严格的操作和监督,减少漏逸,减少流失量。
3、一些有害物质废水,如含有一些金属、放射性物质、高浓度酚、氰等废水应与其他废水分流,以便于处理和回收有用物质。
4、一些流量大而污染轻的废水如冷却废水,不宜排入下水道,以免增加城市下水道和污水处理厂的负荷。这类废水应在厂内经适当处理后循环使用。
5、成分和性质类似于城市污水的污水,如造纸废水、制糖废水、食品加工废水等,可以排入城市污水系统。应建造大型污水处理厂,包括因地制宜修建的生物氧化塘、污水库、土地处理系统等简易可行的处理设施。与小型污水处理厂相比,大型污水处理厂既能减少基本建设和运行费用,又因水量和水质稳定,易于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和处理效果。
6、一些可以生物降解的有害污水如含酚、氰废水,经厂内处理后,可按容许排放标准排入城市下水道,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进行生物氧化降解处理。
7、含有很难生物降解的有害污染物废水,不应排入城市下水道和输往污水处理厂,而应进行单独处理。工业污水处理的发展趋势是把废水和污染物作为有用资源回收利用或实行闭路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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